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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教育系计算机机房管理办法
2014-12-12 14:28  
 
  


第一条 
为提高我系计算机的使用效率 , 充分发挥计算机在教学科研中的作用 , 规范机房管理 ,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 结合我系实际 ,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计算机机房必须制定专人管理 , 统一协调使用 , 不能以任何形式转租或承包给个人从事营利活动。

第三条  做好机房安全管理 , 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条  机房在完成系及本教研室的教学上机任务的前提下 , 应全天向学生开放。

第五条  机房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完整的上机纪录。

第六条  所有教学用计算机均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 一经发现 , 按系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或处罚。

第七条  与校园网连接的计算机机房 , 必须严格执行《西安美院美术教育系学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西安美院公共联网机房管理暂行办法》和《西安美院学生上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第八条  要认真做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 避免计算机网络病毒交叉感染 , 保证计算机的正常运行 , 努力完成学校及本单位安排的教学上机任务。

第九条  学生上机时要严格遵守机房的各项规章制度 , 服从管理 ,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 严禁玩 游戏、观看或下载不健康的内容或用计算机从事与上机课程内容元关的活动 ; 严禁私自更改、删除 他人的文件、程序或随意变更操作系统命令、擅自拆修计算机及零部件。

第十条  机房管理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 , 认真履行职责 , 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 热 情为学生和其他用户服务 , 耐心解答其提问 ; 不得迟到、早退、串岗或提前催促用户关机 ; 严禁把教学用机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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