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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教育系关于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2014-12-12 10:34  

美术教育系关于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2009-06-16 15:15  

 

    根据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预案文件所预测的各类情况,针对学院内部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结合美术教育系学习、工作实际,特制定美术教育系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一、处置突发事件的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本系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迅速向院主管领导和保卫处报告,系党政领导、辅导员及有关人员要迅速到达事发现场,妥善处置。在处理事件过程中,系党政领导、政治辅导员和有关人员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坚决服从统一指挥,步调协调一致,尽力控制事态发展。对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关键时刻不到位者要追究责任。
    在处理事件过程期间,所有参与人员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2、上下结合,群防群控:
   
出现突发事件,系党政领导、辅导员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同时要深入现场,摸清情况,开展广泛的说服教育工作,采取措施,平息矛盾,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保证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情绪稳定。
3、重视日常防范和疏导工作:
   
在日常工作和学习过程中,要有防范意识,及时捕捉事态易发苗头,做到抓早、抓小。若发现事态动向,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可能扩大。
4、重视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
   
要解决好各种矛盾激化升级,管理教育为先。要坚持工作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教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坚持说服教育工作,力求稳定各方情绪。要杜绝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不说带有刺激、伤害对方的语言,防止矛盾不必要的扩大和发展。
二、处置突发事件的措施
1、如出现罢课、串连、上街游行、冲击领导和教学管理部门:
   (1)阻止参与者立即停止,尽量限制在院内活动范围。
  
(2)对组织者或发动者劝其放弃错误做法,否则依照法律和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3)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对坚持要上街游行的,要求组织者按法律程序向保卫处提出申请,办理手续,由保卫处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未批准前,一律不准上街游行。
   (4)对未经批准上街游行的,要立即劝阻制止,态度要坚决,把活动控制在校园内,防止事态扩大。一旦学生走出校门,系党政领导、辅导员、教研室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深入现场进行劝阻和随队维持秩序,防止学生被社会上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
2、如出现破坏公共设施和财物:
   (1)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制止事态扩大。
   (2)按照法纪、校规、党团纪律,严肃处理破坏者。
3、如出现大小字报、反动标语、反动漫画等,要迅速取证,立即撕毁,报保卫处立案追究,严肃处理。若因此而在群众中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4、如发生火灾或房屋倒塌,应迅速报警,并组织人员灭火抢救。
5、如因学费、校舍、教学设施、伙食、停水停电等因素而引发矛盾,应与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避免矛盾激化。
6、如发现“法轮功”骨干分子来院散布歪理学说,聚众闹事,应立即报告保卫处,通过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7、如有学生在外居住并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系党政领导和辅导员要立即和保卫处取得联系,协同处理纠纷,避免发生冲突。
三、处置突出事件的善后工作
1、突发事件平息后,要及时向院主管领导和保卫处写出详细报告。
2、妥善处理好有关人和事,防止出现后遗症。
3、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
四、加强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
1、搞好宣传教育,树立稳定意识。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正确引导,严防舆论误导,教育师生树立大局观念。
2、要做好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防止因工作疏忽和失误诱发突发事件。对师生中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并予以答复。
3、系党政领导、辅导员和教学管理干部都要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规,提高执行政策的水平,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注意工作方法,避免不必要的矛盾激化。
4、系党政领导、辅导员和教学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和学生中去,解决他们学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系党总支要注意观察师生的思想动态,学生党支部要经常深入学生中去,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以求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5、系党政领导、辅导员要坚持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有事外出者必需履行请假手续,并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以便联系。
6、对有安装重要教学设备的教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并有专人负责,做好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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