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条件。按照军法〔2021〕62号《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28,女性17≤BMI<24。其中28≤男性BMI<30,且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大专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至24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