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媒体艺术系
 首页  系部概况  新闻动态  专业建设  师资力量  教学成果  科研学术  名师佳作  校友风采  学生园地  学院首页 
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制度建设>>正文
 
综合绘画专业方向(教研室)工具使用管理办法
2014-12-15 08:50  

 

 

    根据综合绘画专业特点并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和创作绘画作品的热情,综合绘画专业配备一些常用的工具为教学服务,并提供给学生使用。学生使用时必须以安全为准则,热爱公物为己任。具体办法如下:
   
 1、学生在进行专业课时,如需工具,首先向任课教师提出,经教师同意,方可在综合绘画工作室办理借用手续。
   
2、借用时应及时使用,原则上应下课归还,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当日归还,须向教师讲明归还日期,每次借期不得超过两日,以免影响他人使用。
   
3、使用工具过程中,应对工具妥善保管,悉心使用,保证安全。
   
4、使用电动工具时,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说明书操作,严禁违规操作和不安全操作,严防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伤害。
   
5、每次使用电动工具对,应首先检查电源和电线,防止短路等事故发生,用完后立即切断电源。
   
6、严禁在课堂内长时间使用电动工具工作,使用时不得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和艺术创作空间的洁净环境。
   
7、严禁在教室使用工具时大声喧哗、吵闹、甚至用工具伤人的事件发生。
   
8、使用工具要爱护,损坏和丢失工具以限期修理和照价按原品牌赔偿为准。 
   
9、工具借用范围,拟本专业同学为准,不得将工具转借给其它同学,若有违反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丢失,,应由第一借用者负全部责任。
   
10、爱护并合理,安全地使用工具是综合绘画专业学生的基本职责,也是个人修养的体现,请大家严格遵守以上准则。

关闭窗口
 
 
   

版权声明:西安美术学院美术教育系版权所有  |  联系电话:029-88222241  陕ICP备05010976号-1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100号西安美术学院 710065

 

您好,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