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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教育系关于在教学方面的激励机制与措施
2014-12-12 14:17  

 

  

 

一、重视教学、科研活动
1、鼓励教师个人或多人举办画展和艺术讲座,提高教师的社会知名度和对外影响力。
2、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和艺术考察活动,提高教师的艺术理论和创作能力。
3、鼓励教师撰写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提高艺术理论水平;鼓励教师在总结长期教学、科研工作的基础上,出版个人作品专著和文字专著。
4、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国家级、省部级美术作品展览,提高艺术创作能力和实践教学能力。
5、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研讨和观摩活动,如举办各专业课堂习作展,橱窗展柜学生“千张速写”展,进一步促进学生多层次、多形式的艺术交流互动,提高教学效果。
6、重视毕业创作和毕业论文指导工作,抽调具有教学经验的高职称教师担当此教学任务,提高学生创作和文字写作的能力,有效展示四年教学效果。
二、对在教学、科研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教师所采取的激励措施。
1、在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2、在晋升职称,聘任职务方面优先推荐。
3、对推动教学的各项活动,给予政策和经费上倾斜。
4、对个人或多人办展和开展学术讲座,并有促进教学效果的活动,在组织上、人力上、经费上给予支持帮助。
5、对参加国家级、省部级美术作品展览,以及获得不同等级奖励证书的教师,作为年度考核的条件之一,并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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