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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教育系听课制度及实施细则
2014-12-12 11:52  
 


    加强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是我系名项工作的首要工作,系各级领导经常性地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是我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经常性工作。

一、 系领导(系主任、副主任),每学期保证听课八次(每个月二次),每次一学时,教研室主任保证每学期听课四次,每月一次。

二、 系党总支书记保证每月一次到教学课堂检查,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系主任协调解决,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稳定教学秩序。

三、 任课教师应协助系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完成教学检查,对授课教学要求、教学进度、学生到课情况进行汇报。

四、 系领导,教研室主任听课后,要按照听课记录表要求,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五、 系秘书要在办公室公布全系各课程的名称、地点、上课时间,供领导选择所听课程。

六、 每学期末,由系秘书汇总系领导、教研室主任听课次数和课程,以及对存在问题的解决效果,在全系会议上向教职工进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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